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咸宁市人民政府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湖北省交通厅            道路管理运输局            咸宁新闻网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       Email:HBFengDan@163.com       电话:0715-8322576  传真:0715-8369278


Copyright © 2018   咸宁市枫丹公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鄂ICP备11000471号-1  网站建设: 中企动力  武汉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内附解读)
日期:2017年3月28日10:22          3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并附上了该规定的详细解读。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活动,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发布时间:
2018-08-03 13:56
日期:2004年3月19日14:49  第126号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2月24日经第29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编辑本段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政策法规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2年12月29日14:45  国发〔201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得到快速发展,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成绩显着,人民群众出行更加方便,但随着我国城镇化加速发展,城市交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城市公共交通具有集约高效、节能环保等优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提升人民群众
政策法规 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
日期:2006年12月1日14:46  建城〔2006〕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建委、交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劳动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精神,提出以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经济政策:   一、加大城
政策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
发布时间:
2018-08-03 14:08
日期:2011年4月28日14:47  (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修正,该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法律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三
上一页
1
2

枫丹伴您行

幸福伴一生